第一章 基本规定
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理工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,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,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对公司资产、员工及周边环境的损害,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,特制定本应急预案。
第二条 本应急预案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以及江苏理工学院和资产经营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。
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,包括但不限于火灾、爆炸、泄漏、自然灾害、公共卫生事件等。
第四条 本应急预案遵循“以人为本”的基本原则,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。通过预防为主,强化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。预案按照“统一指挥、分级负责、快速响应、资源共享、协同应对、减轻损失”的工作思路,推进应急处置工作。
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
第五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,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,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、修订、演练和培训,以及应急资源的调配等。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,负责全面指导、协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。
第六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;财务部负责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;经营管理科负责校外商铺生产与经营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;商贸中心负责校内商铺生产与经营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。
第三章 预防与预警
第七条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,提高员工安全意识;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;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规范生产经营活动;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、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沟通与协作。
第八条 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,及时获取和分析安全信息;根据预警信息,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;通过公司内部通信渠道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提醒员工注意安全。
第四章 应急响应
第九条 根据突发安全事件的性质、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,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:Ⅰ级(特别重大)、Ⅱ级(重大)、Ⅲ级(较大)和Ⅳ级(一般)。
第十条 接到安全事件报告后,安全管理办公室立即进行初步评估,并报告给公司分管领导;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估结果,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;各部门负责人按照预案要求,迅速开展救援、抢险、疏散等工作;同时,加强与学校、政府部门、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沟通与协作,共同应对安全事件。
第十一条 响应措施: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调配应急资源;组织救援力量,开展现场救援和抢险工作;疏散受威胁人员,确保人员安全;控制事故现场,防止事态扩大;开展事故调查,分析原因,总结经验教训。
第五章 后期处置
第十二条 善后处理:对受影响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和救助;对受损资产进行评估和修复;清理事故现场,恢复生产经营秩序。
第十三条 总结评估: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总结评估,查找不足和问题;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,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;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奖惩和责任追究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四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。